东西问|杨超:中国国际刑(关)事司法协助如何以合作促共同发展?

东西问|杨超:中国国际刑(关)事司法协助如何以合作促共同发展?

来源:美车网

  中新社北京7月13日电 题:中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如何以合作促共同发展?

  作者 杨超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

  随着全球化、数字化深入发展,跨国有组织犯罪、腐败犯罪等不断突破传统国界限制。在此背景下,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作为国家之间开展刑事法治合作的重要制度形式,重要性不断上升,已然成为维护国际社会共同安全、促进公平正义和保障发展权利的重要法治工具。

  多年来,中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在相关领域的立法始终与国际公约标准保持较高程度的衔接,充分体现出以国际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法治理念。

2026年3月26日,博鳌亚洲论坛2026年年会“维护共同经济安全:法治的力量”分论坛在海南博鳌举行。中新社记者 田雨昊 摄

  中国持续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建设

  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确认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并强调国家之间应当通过国际合作促进发展、消除发展障碍。从这一视角观察中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律制度的发展,可以发现,中国经历了从分散规范到专门立法、从个案协商到制度合作、从被动回应到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演进过程。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和国际交往不断深化,中国参与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需求迅速增加。为回应现实需要,中国逐步加强专门立法建设。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的出台,是中国涉外刑事司法协助法律制度发展的重要节点。201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则标志着中国刑事司法协助制度进入体系化、专门化阶段。

  近年来,中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律制度又进一步融入涉外法治体系建设。除刑事诉讼法、引渡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外,反洗钱法、反恐怖主义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也从不同角度为跨境犯罪治理提供制度支撑。特别是在数字犯罪和数据跨境流动成为新问题的情况下,电子证据、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审查和网络平台责任等内容,逐渐成为涉外刑事司法协助面对的重要议题。

  由此可见,中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律制度的发展,并非孤立的部门法演进,而是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涉外法治建设和全球治理参与紧密相关,始终与时俱进,直面发展难题,以深化国际合作助力实现共同发展。

2023年12月22日,广东东莞,美国华裔法医学家、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为广州新华学院(东莞校区)的师生作“现代刑侦鉴识科学的演变和发展趋势——世界名案侦破剖析”专题讲座。中新社记者 陈骥旻 摄

  中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充分体现人权保障

  跨国犯罪对民众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最终都会影响发展权利的实现。中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律制度的核心主要包括基本原则、调查取证、司法文书送达、涉案财物处置、引渡与人员移交等方面,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中国开展刑事司法国际合作的制度框架。观察这些制度设计,不难发现,其中充分体现出符合国际公约标准的人权保障精神。

  比如,跨国犯罪案件中,证人、文件、银行资料、通讯记录、电子数据和其他证据往往位于境外。中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规定,可以根据外国请求协助调查取证,也可以向外国请求相关协助。该制度有助于解决跨境证据获取难题,提高刑事诉讼的事实查明能力。

  再比如,现代跨国犯罪、涉腐败犯罪,具有明显的逐利性,犯罪所得可能通过跨境银行账户、虚拟货币、第三方支付、地下钱庄或复杂公司结构迅速转移。如果不能及时控制和追回犯罪所得,刑事追诉的效果将大打折扣。中国相关法律将涉案财物控制和违法所得返还纳入刑事司法协助范围,有助于保护被害人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并阻断犯罪收益链条。

  总的来说,通过跨国协助打击犯罪、追回财产、保护被害人和维护安全秩序,中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为不同国家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025年11月21日,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在重庆开幕,论坛主题是“加强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共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图为与会嘉宾在论坛现场查看东盟国家基本法律大全编译丛书。中新社记者 何蓬磊 摄

  中国法律制度与国际公约相衔接

  中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联合国相关国际公约确立的标准具有内在一致性,特别是《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现代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提供了重要规范基础。

  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例,该公约高度重视国际合作和资产追回,认为资产追回是公约的一项基本原则。中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中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和返还涉案财物的规定,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关于资产追回的制度要求相互衔接。中国近年来在追逃追赃、境外资产追回和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的成功实践,也体现了国内法与国际公约标准的结合。

  中国制度与国际公约标准的衔接,不仅表现为具体规则的一致,更体现为价值目标的相通。中国在相关制度建设中坚持平等互惠、尊重主权、依法合作和保障权利,体现了发展权利语境下国际合作的基本要求。

  可以说,中国通过国内立法将公约义务转化为可执行的法律规则,有助于增强国际合作的制度信任,也表明中国在全球刑事法治中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完)

  作者简介:

杨超。作者供图

  杨超,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法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PNI)主任,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法学博士,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涉外法治、国际刑法、人权法、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法。

【编辑:张令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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